学完了圣经神学,就我个人的理解:
我们站在整个的圣经历史之外,借着共时综合总结神学结构,借着观察旧约神学的历时发展。似乎以“旁观者清”的地位,比圣经历史(尤其是旧约历史)中的当事人人看得更为清楚。比如;我们今日知道神是三位一体,恐怕亚伯拉罕和大卫及当时旧约的人还不知道;再比如,我们知道末世的成全是在比较长的时间成就,而旧约的人却不知道——连施洗约翰都由于不了解这一点而心中产生疑惑,打发门徒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吗?”如此看来,我们作为一个研究圣经神学的人,岂不是比当时候在历史处境的人,有更清楚的神学认识吗?
从旧约神学的历史发展,又被人称作“渐进性启示”。这时候,我想到一个连我自己也觉得愚蠢的想法,请老师和各位同学不要见笑,能以慈爱和诚实帮助我。
若依照这样一种圣经神学的解经,是不是也可以套用在中国文化发展的处境呢?在中国文化的历时发展中,岂不也类似于这种渐进性启示?
我们中国人所谈的“君子”、“圣人”,或者“天子”,岂不也是如同影儿一样,在指向一个实体吗?好像保罗谈到旧约的律法、安息日等,“这些事都是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歌罗西书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