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道德观和传统道德主义上是如何定义乱伦是罪的?以色列家中近亲结婚很多比如亚伯拉罕和撒拉。
圣经律法中,禁止的亲属间的性关系,主要侧重于
(1)“上一辈亲属与下一辈”之间: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利18:6-8)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利18:10-15)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利18:17)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利20:19-20)
(2)同父异母 同母异父的“亲属"
“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利18:9)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利18:11)
“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利20:17)
(3)另外的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利18:16)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利18:18)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利20:21)
另外,亚伯拉罕的时候,没有摩西律法,虽然是违背了摩西律法,但没有摩西律法的规范去约束他,指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