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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亚伯拉罕的生平:现今应用——我们也是撒拉的儿女,靠行为得救之人,都是夏甲的儿女

8.亚伯拉罕的生平:现今应用——我们也是撒拉的儿女,靠行为得救之人,都是夏甲的儿女

朱异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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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经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出于使女,一个出于自由的妇人。但那出于使女的,是按着肉体生的;那出于自由之妇人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些都是按着寓意来解释的,因为这两个妇人代表两个约,一个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就是夏甲——这夏甲代表的西奈山位于阿拉伯,但她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却是自由的,她是我们的母…弟兄们,你们就像以撒一样,是应许的儿女。但是,当时那按着肉体生的怎样逼迫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由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儿女。”(加4:21-31 另译)

    教会建立不久后,越来越多的外邦基督徒进入教会,使得教会中同时存在犹太基督徒,以及外邦基督徒;而在犹太基督徒中,开始出现了一些教师,其中,一群在加拉太教会的犹太教师们,教导他们教会中的外邦基督徒:

    “你们敬拜、接受耶稣基督为你们的主,你们的王,这是正确的;因他是大卫的后裔,神所膏的以色列王;然而,如果你们要真正成为神的子民,承受在基督里的产业,除了信靠基督外,也必须遵守律法,受割礼!”

    这种教导在现今的教会中也存在,甚至在我们教会中,我也不曾一次的听到,有信徒在热心的教导其他信徒;这种教导的现今版本,就是——“仅仅靠信耶稣还不能得救,必须加上遵守律法,有好行为,才可以得救!”

    那么,加拉太教会中的教师们教导这种理论,有什么“依据”没有?很可能,这群热心的犹太基督徒教师们,是用这样一种逻辑推理论证的:

    以撒是从“亚伯拉罕的正妻-撒拉”嫡出的后裔,而“以色列人”又是从以撒、雅各延续的后代;而神后来“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给以色列”——这样,就算在血统上不延续,像迦勒、喇合、俄陀聂、路得等外邦人,只要“遵守律法”,就能“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撒拉的儿女、是神的子民!”——也因此,迦勒、喇合、俄陀聂、路得等外邦人,都可以“承受应许之地为业”

    所以,世上所有的外邦人,原本都像“以实玛利”,是“从使女夏甲庶出的后裔”,他们“不遵守律法”,因而“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不是撒拉的儿女、不能成为神的子民,不能承受产业”;因此,除了信靠耶稣是“基督——神应许坐在大卫宝座上,治理以色列国的君王”之外,必须“遵守律法”,才可“真正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撒拉的儿女、成为神的子民,承受在基督里的产业,进入新天新地!”

    于是,加拉太教会的外邦基督徒们,都很乐意接受这种“合理、合逻辑的神学”,因而纷纷去“遵守律法”,就是透过“受割礼”的方式

    因此,既然加拉太的假教师们,以“撒拉的儿子以撒、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以及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为例,来解释“为何需要遵守律法、受割礼,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撒拉的儿女、神的子民、得以承受新天新地为业”——使徒保罗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同样的素材”阐述他对“救恩历史”的见解,驳斥这个异端的教导

    在我们开始所读的加拉太书4章最后一段中,保罗询问那些强迫人遵守律法的假教师,以及接受这个异端教导的信徒,说:

    你们这些愿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请你们告诉我,你们真的有读过摩西五经吗?经上不是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从“使女、奴隶-夏甲”生的以实玛利,一个是从“自由的妇人-撒拉”生的以撒;而那位从奴隶夏甲生的孩子,是先祖因为软弱,企图用自己的方法,帮上帝成就他的旨意;因此,是按人的意志,按自然方式,从肉体生出来的;而那位从自由的妇人撒拉生的孩子,是凭着神的应许/意志,按超自然方式,从圣灵的能力生出来的。

    现在,我打一个比方,身为奴隶的夏甲,就好像是“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之约”,凡“在西奈山领受律法之约的人”,就好像是“奴仆的儿子”,这等人都属于“现今的耶路撒冷——就是犹太教”。

    而身为自由妇人的撒拉,就好像是“亚伯拉罕的应许之约”,凡在这个约中“领受应许的”,就好像是“自由之人”,这等人都属于“天上的耶路撒冷——就是基督的教会”;因此,弟兄们,你们就像以撒一样,是应许的儿女!是凭着神的应许/意志,按超自然方式,从圣灵的能力重生出来的。

    以上,就是使徒保罗驳斥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的“论证”;因此——一个人究竟是因着什么缘故,凭什么理由,得以“承受应许之地、新天新地为业”的呢?——不是因着“遵守律法”,或是“受割礼”,而是因着“神的应许”,因着“信耶稣,而从圣灵的能力,按超自然的方式重生”!

    最后,我们明白了上述的神学信息后,应当如何回应神在基督里的恩典呢?

    我们因着“亚伯拉罕那位伟大的子孙——耶稣基督”,而领受了“从圣灵而来的超自然重生”成为“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又是“撒拉的儿女”,得以“承受‘真正的应许之地——新天新地’为业”

    但我们获得这属灵身份,并不代表我们的余生将“一帆风顺”;因为,在创世记21章发生的“肉体之子嘲笑应许之子”(律法主义的犹太人,逼迫从圣灵生的基督徒)的事,也要重演在我们身上——“当时那按着肉体生的怎样逼迫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由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4:29-20)所以,我们要将“律法主义——必须靠遵守律法,才能获得神的恩典,才能承受应许的产业”这一等的“假道理”,连同“传讲这别的福音”的“假教师”都逐出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