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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先知的职分

第二课:先知的职分

LiB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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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中的先知的职分远比单单预测未来要丰富得多,这扭转了我看待先知的视角,并纠正了对先知职分片面的认识。同时,先知的工作在四个时期(前王国时期、王国时期、被掳时期和后被掳时期)有变化和差异,这样的教导帮助我理解神在旧约中使用先知这些“被呼召的人”的不同的侧重点。以盟约模式来理解先知在神与祂的子民之间互动中的功用,确实崭新而形象。神作为宗主国使用祂的使者,众先知,向附庸国以色列来不断宣告,悖逆要遭致咒诅和审判,悔改必带来归回和盼望的信息,并且将那被掳后必然归回的应许透过众先知忠实的传递给以色列人。

问题:刚刚在旧约历史书的学习中了解到,历史考古的发现是有其使用的限定性的,不能简单直接的复制应用。透过古近东的考古成果,比如此课中提到了宗主国与附庸国之间约的关系,可以直接应用到以色列的历史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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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鸣 -

我们过去对先知的职分理解非常有限。希伯来原意里“蒙召的人”是主要意思,但如果没有诸多的次要意思,主要意思是空的。我对先知作为天上王权的代表在王宫里制衡王的那个角色印象特别深刻。此外,在先知“职分的期望”部分,我们尤其注意到先知工作的圣约模式。在那样一个伟大的创造者和受造者之间的“附庸条约”中,先知是身份是契约的使者,是约的检查官。是啊,从亚当、挪亚到亚伯拉罕、摩西和大卫,在哪一个约中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