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好问题。可否换个角度看,我们如何与先知的身份认同?
在第二课里面的体会,先知主要的职称是被呼召来宣告预告神的作为的人,次要职称(但绝非不重要的)中有一种叫“先见”,他必须是首先听见看见神,然后才能传神的信息-“天上的经历是他们工作的中心”。再看先知的出现,早于行政的权柄(国王),这很明显的区分出两点:一是先知的权柄是话语而非行动的权柄,他的事奉也主要是话语的事奉。二是先知在行为上受行政权柄管辖,而在属灵事务上反要作行政权柄的监护者。并且先知能够完成这样的职责,根本在于圣约使他作了“神契约的使者,或者称他为契约的检察官”。
我想,作为一个基督徒,意味着耶稣基督这位最大的先知在我里面。所以必须要问:我是否是这样的人:听见看见神并传讲神信息的,领受天职在世界上作属灵监护者的,在耶稣基督的恩约当中作这约的检察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