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颁布的律法,与世界各国的法律有什么关系,区别在哪?
首先,神把律法已经放在我们的心版上。按照考古学《汉谟拉比法典》比摩西律法更早,但考察它的内容,却是缺少神的律法的爱神和爱人如己的精神。世界各国所订立的法律,都是基于摩西所传的律法。
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吧!
神所颁布的,是全备的律法,一次即完全。
有些国家的律法参照着制定,但是根本上来讲还是由人来拟定,因而需要不断修订,但是因着上帝的恩典,也有一定的制约功效。
其次,上帝的律法纯全,能苏醒人心,是为着我们的益处;人间的律法则不尽然。
神所颁布的,是全备的律法,一次即完全。
有些国家的律法参照着制定,但是根本上来讲还是由人来拟定,因而需要不断修订,但是因着上帝的恩典,也有一定的制约功效。
其次,上帝的律法纯全,能苏醒人心,是为着我们的益处;人间的律法则不尽然。
有相交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律法指向人心,法律指向人与人如何和平相处。两者皆为了人的好处
我的理解:世界各国的法律是约束人的犯罪行为,只是外在行为的约束,不能改变人心(人是想犯罪的)。上帝所颁布的律法是在我们得救后向我们显明自己的罪,并引导我们悔改,能改变人心(人是不想犯罪的)。